根据省住建厅相关文件精神,凡持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临时资格证书的人员,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继续教育的,将注销其本人的临时职业资格,且不能再恢复。目前此规定已进入最后时限,请各有关人员登陆“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(省建设干校)”网站,抓紧报名参加近期开班的继续教育培训,这是持临时证书人员的最后一次注册机会。
特此通知
厅建设管理处
2018年5月2日